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学籍学历管理的有关规定,《毕业证书》遗失或者损坏,经本人申请、学校核实后,应当出具相应的《毕业证明书》。《毕业证明书》与原《毕业证书》具有同等效力。申请办理《毕业证明书》程序如下: 一、材料准备: 1.《身份证》、《毕业证》复印件各一份(身份证原件备查); 2.《学历证明》、《录取名册》、《毕业生登记(鉴定)表》、《毕业名册》(湖北大学行政楼十一楼档案馆办理); 3. 蓝底2寸纸质照片(2张)及同底电子照片。 二、《毕业证明书》申办 1.提交材料。将所准备的材料提交给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(电子照片发送至hbdxcjb@163.com)审核; 2.提交申请。到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学籍管理办公室填写《毕业证明书申请表》(附表); 3.缴纳办证工本费。凭学籍办开具的《缴费通知单》到财务处缴纳办证工本费(50元),并将《缴费回执》交学籍办。 4.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办按有关规定办理《毕业证明书》(时间一周)。 说明:申办手续可委托代办。 三、《毕业证明书》领取 须本人或函授站点工作人员携有效证件签字领取。 如本人无法现场领取,可由直系亲属执双方身份证、关系证明材料(户口本、结婚证等)或委托书代为领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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